經銷合作的憂慮與想法

目前我們公司和Paypal以及Google合作,作為他們服務內容的經銷合作夥伴。

但事實上,就是所謂的業務人員,對方看上的是你所經營的客戶、人脈,可ˇ幫他們公司帶來多少的金流、多少的推廣度、知名度;而合作商看上的就是你能端出甚麼牛肉是可以幫助我們公司賺到錢,說難聽點就是彼此互相交換。

今天一位老闆提出一個很有趣的想法,他說:「今天你當經銷點。如果,今天有一個公司出來和這些大公司說,其他人都是作30萬、20萬的量,你們統包給我們,每年給你100萬的量,你要不要給我們當總代理。搞不好,之後你的上頭多了一層,也就是多了 個分配你利潤的人。」
沒錯,所以長遠看來,自己應該是要去做主導的人,而不是被主導的一方、配合的一方。

但是話說回來,你也要找出自己公司的核心競爭能力,而且要夠獨特、不容易被模仿。自身能力培養不足,也只有被主導的份。因此不用寄望參加一些合作方案,自己甚麼都不用作,對方會自動給你帶來很多的利潤,那就太夢想化這個以利益為導向的商業社會了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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